种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6-03-27 08:33 信息来源:农业开发区
本招标项目 种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种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种业产业园。
2.2工程规模:工程西起泰良桥、东至西石羊河,全线长约661m。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生态护岸1176.2m;振良河河道清淤及两侧岸坡的清表与整平,整治总长约661m;振良河河道两侧绿化整治等。建设投资约289万元。
2.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种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 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 5.78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1月-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4 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及承诺书至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购买招标文件或联系(17768601678)邮寄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 地 址: 泰州市梅兰东路41-109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申双
电 话: (0523) 88755688 电 话: 0523-86882209、17768601678
8.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请一并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同一事项只裁决一次,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由招标人随机选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