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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简介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园区)位于泰州市主城区东北郊,东连国家5A级景区溱湖湿地公园,西接国家4A级景区凤城河风景区,规划总面积38.6平方公里。先后获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4A级景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区、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区等命名、授牌。
园区坚持“生态立园、科技兴区,特色为先、效益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不懈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始终不渝地坚持专业化、高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和特色、创新、融合、可持续的发展路径,继续巩固打基础、创特色,更加注重提品质、创品牌,着力集聚科技、资本、团队三股重要力量,合力塑造创新、产业、生态三个特色品牌,努力在全省争第一、全国争前列、全球争影响。
园区围绕“1+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现代农业产业化为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集科技研发、优质种源、设施栽培、特色养殖、精深加工、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链,高品位、高起点发展生态旅游、商贸经营和信息服务等配套产业。园区产业发展重点布局“五区”,即现代农业展示区、仓储物流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集中居住区和行政科研商贸服务区。
二、单位概述
中共泰州市委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泰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与其合署办公,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整建制委托海陵区管理。实行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红旗街道管理模式。
市农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农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任免和奖惩等工作。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研究决定市农业开发区发展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制定市农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落实重点招商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
(六)负责为市农业开发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区内企业履行相关服务和监管职责。负责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统筹统计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农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服务市农业开发区特色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科创体系。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务等工作。
(八)统筹协调市农业开发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红旗街道开展市农业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市农业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管理财政资金,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农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红旗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经海陵区政府批准的市农业开发区内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管理市农业开发区内土地使用。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